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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节 利润点(2 / 2)

斯金奈开始建立商馆,那里应该也有货源。

见这位来自明国的热心人士开课讲解如何获得南亚物产,谈判桌对面的荷兰人违和感顿时掉了一地。只有对穿越众了解最深的范德哈根同志,脸上的表情还算淡定他知道这伙复国者掌控着明国境内的一些黑市和盗贼兄弟会,有点南亚的情报也可以理解。

总之,这场持续到第二天的穿荷双边谈判,虽说途中有点小磕绊,最终还是达成协议。彼得奴易兹经过据理力争,锱铢必较,最终为东印度公司赢得了一份他无权决定的文件,以及一船货物。

协议分为两份文件。

第一份文件是停战协定双方同意将前段时间发生在大员的交火事件,定义为“冲突”,决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互相交还俘虏,结束冲突,恢复正常贸易关系。

另外,宣布放弃对大员岛以及周边地区的所有权,同时宣布放弃对商馆存银,以及商馆本身的追索权,原名为“威尔登号”,现已改名为“乘风号”的快艇,同样照此办理。

这份文件由“西昆仑贸易开发总公司”的代表蔡飞明和“联合东印度公司”的代表彼得奴易兹草签,当天晚些时候,夏先泽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了文件,现在只等巴达维亚的简皮特斯佐恩科恩总督签名后,协议就会正式成立。

第二份文件是贸易协定穿越方同意预支给包括生丝在内的一部分商品,由奴易兹暂任船长的斯洛滕号负责将货物运回巴达维亚。荷方保证在1628年度,会给大员输入需求清单上的商品,用来冲抵货款和利息,不足部分荷方用现款偿付。

穿越方承诺即日起大员港允许荷方贸易船停泊交易,今后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证大员对包括生丝和瓷器在内的明国商品及时,足量的供货。

荷方承诺同样开放东南亚治下的港口,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证大员所需商品的供应。

双方同意互设商馆。

以上条目的数字细则详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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