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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万般皆下品(3 / 3)

之物,毕竟成书的成本高昂,若非经史典籍,也没有传抄的必要。

最令王燕心痛的只是一件事,那便是这书所用的字体,倒是娟秀,端端正正,让人看着舒服,所用的纸,一看就是最上等的货色,偏偏……如此好的东西,竟是制出了这么个玩意,而印的书……这印书是怎么回事?

他不明白,他唯一明白的就是,陈正泰简直就在暴殄天物。

于是他兴冲冲的连夜修了一份奏疏,次日入朝当值,今日乃是月中,按礼制,这个日子需百官和贵族入朝觐见,即所谓的大朝会。

陈正泰自封了县公,也就有了参与大朝会的资格。

他穿戴一新,佩戴了鱼符,到了宫外,抬眼见到了许多人,一时蔚为壮观,等宫门开了,他在队伍末尾,随着人流鱼贯而入。

大朝会是在宣政殿举行。

只不过陈正泰的地位还不够,只能在殿外和其他的低级文武官员静候。

陈正泰百无聊赖的站着,心说这仪式感也太磨人了,明明就没有我的事,偏要喊来当木桩子。

李家的俸禄不好领啊。

主殿之中,众臣朝拜之后,杜如晦主持了一场清议。

李世民端坐在御案之后,似乎也觉得有些百无聊赖,实际上越是大朝会,越没有什么可议之事,真正的国家大策,早就和几个肱骨之臣商议妥当了,只有鸡毛蒜皮的小事,方才摆出来让百官们各抒己见。

正在此时,突然有人道“陛下,臣有事要奏。”

李世民抬眼一看,乃是监察御史王燕。

“卿所奏何事?”

王燕行了个礼,他乃是监察御史,捕风捉影,风闻奏事,一般情况之下,御史出班奏事,站在这里的诸臣们心里便有些忐忑,谁晓得今日要弹劾的是谁?也不知道谁这样倒霉,竟是被弹劾。

王燕肃然道”臣要奏的,乃是二皮沟县公擅自修书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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