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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前车之鉴(4 / 4)

若是在改名,或许,还不会有这个好呢。

阎帅也没有过多的去纠结这个名字,他现在,不仅是欢欢的同班同学,而且,还是欢欢的同桌。

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他现在,做了欢欢的同桌,想必,用不了多久,欢欢就会对他有不一样的感情。

在他还未来到人间的时候,他其实是很担心的,他就担心,欢欢会被其他的男人给拐走。

要知道,欢欢可是早早地,就被他给预定了。

只是,他就是再如何的担心,欢欢在人间,而他,则是在冥界。

而阎王,也是彻底将欢欢如今的年龄,给忘记了个一干二净。

准确来说,其实,在阎王的心中,是没有什么时间观念的。

因为冥界,一直都是漆黑一片,所以,阎王也不清楚时间。

本来,欢欢也只不过是离开了几天时间而已,可在阎王眼中,欢欢却是已经离开挺长时间了。

最后,思来想去的,他就给自己整了一个身份,来到了人间,成为了欢欢的同学。

如今看来,很不错嘛。

对于阎王突然来人间这种事情,欢欢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她也并不知道,阎王是为了她来的人间。

在她看来,阎王大概是做鬼做的时间长了,所以,才会来人间,好体验一下做人的感觉。

没多久,李湘也就回来了。

李湘回来,看到家里又多了一个人,便猜测道,难道,这个是林笛的儿子?

这也不怪李湘会这样想,实在是因为,已经有前车之鉴了,欢欢就是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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