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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经年(2 / 2)

变成了“户税”。

在这一方面,大靖朝过去都是按人口计税,算得“人头税”。

从经济上而言,小民们生得越多,纳赋就越多。

计收这项税目的诡异之处就在于,一个人的存在不是自然而然理所应当的。

除了半成年以前和老朽之后,在一定的年纪内,只要你活着,就必须为自己的活而“付出代价”。

哪怕是个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活得猪狗不如,在缴税这一点上,律法也“一视同仁”。

这直接导致了许多特能生的穷苦人家,不知道该拿自己生出的孩子怎么办。

也间接导致了某些极端行为——活着,就要给国家交钱,养不起那便不活好了,少一个孩子就少一分负担。

可这个时代没什么有效的节育措施,生孩子是老天的安排。

穷苦人家对此既无节制,又没有多少责任感。卖儿卖女不算稀奇,杀害“没用的”女婴更是“情有可原”。

就在去年,王上老儿的智囊们终于在这一方面开了窍。

大约为了鼓励生产,增加人口。

新的税政取消了丁税,等同于承认自己国土上的百姓们,作为一个人,具有生存在天地间的“天赋”权力。

不过,这项重要的税收也不是不收了,而是改为按户摊派。不论家中男女人口多寡,一律计算在户主的头上。

比如柳大这样的壮年男丁作为户主,一户即收绢三匹绵三斤。

从实际效果来说,这项调整,对于柳家这样人丁不旺的小户,和之前并没有差别。

但是从心理上,柳奕可以把它看成一家人交纳的“保护费”。

每念及此,她时常自嘲,这可能是她作为一个现代灵魂,在心理上残存不多的“人权意识”作祟。

对于人口众多的农家而言,这项税收的调整,确实能让他们的家庭负担有所减轻。

起码,生再多的孩子,它不再是一种经济上的“原罪”了,农家的父母多少能松一口气。

站到这个时代的角度看,爷娘们普遍习惯于“狭恩图报”,竟然变得可以理解起来——他们能挤出十数年的口粮来养活一个孩子,已算不错。

等小孩养到半大的时候,该出徭役就出,该纳别的税就纳,也算得给他们自食其力的机会。

不过,从各项税收加总算来,农户们的负担还是增加了。

近来每议及此事,几家的叔伯都会庆幸自己当初下定决心的干脆利落。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有时候,运气就是那么凑巧。

蚕社的几户人家在一起养蚕的第一年,白芸里遇到了难得的风调雨顺,气候适宜。

他们养的十纸蚕都有不错的收成,平均一纸能够维持在三十八九斤的水平,产量最的高椿家超过了四十斤。

到了去年的春天,他们便扩大了养殖的规模,各自认购的卵纸比前年翻了一倍,收成也颇不差。

就这么两年的时间,赶在赋税变动之前,他们的蚕社一共养成了四季蚕,除开缴税的部分,其余皆通过瘸三的门路换成了存粮。

虽然这两年茧价略有下跌,粮价亦颇不稳定,到而今,他们也总算能够拿出些粮食来合买耕牛了。

“吃罢饭,俺去放羊。”柳奕表示,牛,她只看了一眼,椿家的院子已被里人围得水泄不通。

往后,给小牛割饲草的活计,少不得都是她和芽姊二人负责。她的事情还多着呢,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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