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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得偿所愿(1 / 2)

心郁郁之忧思兮,独咏叹乎增伤,思謇产之不释兮,曼遭夜之方长。

刘晔策马徐行,胯下多了匹四蹄踏雪全身乌黑的良驹,这马桀骜不驯,一路上甩腿摞蹄,颠簸异常刘晔只得双脚紧紧挟住马的腹部才能勉强保持身体平衡。

费力摸出腰间悬挂的水囊,刘晔拭去额角沁出的汗水,摆手示意一直跟在旁边的毛阶暂时休息片刻,他们已经往回奔袭了二个时辰,依旧没有遇到于禁率领的队伍。

“主公,于禁那里仍然没有传来信息,信鸽也……”毛阶接过雕花水囊顾不上喝水,满脸焦灼的神色令刘晔油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感觉。

刘晔不置可否,拍拍对方肩膀“孝先,假若献帝身亡该如何应对?”他声音特意压低,轻飘飘的语气在毛阶耳中却犹如霹雳。

“主公,万不可如此,天下难复经动荡,主公应奉侍皇帝,稳汉扶庭,兴军以讨佞臣,固本以安民心!”

毛阶捋了捋胡须,瘦削肩膀上停着只洁白的信鸽,随着毛阶说话而滴溜溜转动眼睛,仿佛好奇孩子般观察两人表情。

轻轻摸摸白鸽羽翼,刘晔嘴角闪过一抹微笑“孝先,这是个吃人的世界,身不由己者俯仰皆是,我是,你是,大家都是。”

毛阶的意识刘晔明白,无非就是奉天子以令不臣,推心置腹讲这个想法挺适合当今局势。

所谓百足之虫,死而未僵,汉朝余威仍在,在众多人眼里皇帝始终是汉室代言人,包括曹操袁绍在内没人敢刹帝行凶,当然董卓这个蠢货例外,为此他被点了天灯。

但刘晔与众不同,他是光武嫡系子孙,这个身份利弊并存,首先注定了他无法当权臣,他功劳越大危险也就越重。

另一层面上,在献帝无子的情况下他完全有资格继位称帝,同样荆州刘表,益州刘焉也有这种权力。

乱世当用重典,刘晔记得第一世时看到过刘伯温给朱元璋献的计策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现在他决定反其道而行之,前提条件是刘协必须死。

毛阶显然没有悟到刘晔的深意,尴尬一笑,刚要开口,领军开道的吕虔猛然纵马吼了声“主公,前面已经遥遥看到于禁的队伍了!”

刘晔喜出望外,抬手遮住刺眼阳光,眺望前方尘烟滚滚的人群,果然看到于禁那张标志性的脸,严肃又郑重。

两千曹军最开始如临大敌,双手握紧马槊随时准备冲锋,结果当他们看清那些携老扶幼的人的样貌后,险些把舌头咬掉,难以置信擦擦眼睛,更有甚者,竟然直接虎目含泪。

他们从军多年,许多人不知道多久没见过父老双亲,妻子儿女,此刻顿时骚动起来,若非理智意识告诉他们不能乱了阵型,恐怕早就奋不顾身拥了上去。

刘晔自然明白这些可怜人的想法,朝吕虔使个眼色,吕虔知道正戏来了,连忙清清嗓子“将士们肃静,从事大人有话要讲!”

他话声音颇大,立马震住喧嚣的人群,几千双眼睛齐刷刷盯着场上一身儒袍的刘晔,眼神中充满疑惑不解。

刘晔也不拘束,瞥一眼静悄悄的众人朗声道“将士们,我是汉室宗亲,光武嫡系子孙淮南刘晔刘子扬,事已至此想必大家也都明白,曹公那里回不去了!”

听到刘晔汉室宗亲的身份,这些曹军肉眼可见的多了份惊讶,再当听到光武嫡系的时候,那份讶然即刻变成尊敬,光武大帝嫡传子孙可不是刘备那种大白菜似的普通皇室。

刘晔很满意这些人的反映,人名树影,他故意提自己的身份就是要让他们明白他跟曹操与众不同的地方,投靠他远比跟着一个普通地方军阀有前途。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汉室宗亲这张虎皮的重要性。刘晔佯装遗憾的叹了一口气“夏侯校尉死于非命,诸位和我难逃其咎,曹公即使暂时饶恕我等,日后也会落得昔日吕伯奢一样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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