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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2章 事未忘(2 / 2)

改数据,将一些储存于其中一个帐户的数据转移至他自身的帐户,并干扰受害人电脑滑鼠的操作。

仲正豪又向受害人不断发送大量电邮致使受害人的信箱超负荷,电邮的内容全都是不可描述的图文,其中一则电邮的内容是问受害人相不相信他会到她的宿舍进行不可描述的侵犯。

傅良涛沉吟了一下,答说「没错。即便是现在,香港仍是以传统的罪行来对网络犯罪者提出检控的。

有一本二零零五年出版的书籍《网络犯罪亚洲的挑战》,详细地分析了当时亚洲各地的网络犯罪现况及相关法律,其中有很多针对香港网络犯罪法的观点和意见,大多至今都适用。

但是因着这一点,在网络骚扰的案件中,要对网络犯罪者提出指控就更加困难了。

以这次璞瑜公司的入侵案件为例,撇开其他针对李秉德的枝节,虽然我们其后在新觉公司找到于璞瑜公司网络存取的文件档案,可是我们无法证明李秉德或任何人曾经使用过这些档案。

这样的话,即便以『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进行检控,因为没有人因此而获益或蒙受损失,即便上了法庭,最后很大机会也只会以撤销控罪告终。」

傅良涛又看向庞季同的电脑上显示的那则新闻,便说道「其实不仅仅只有香港的网络骚扰和网络欺凌案件难以作出检控,世界各地的情况也差不多。因为很多时候,只有等到受害者死亡,这些案件才会进入大众的视线。」

电脑上显示的那则新闻是国外一宗近年非常有名的网络欺凌案件。犯人格瑞丝.基托化名是受害人一个前朋友的母亲。受害人和犯人的女儿闹翻后,犯人在社交媒体扮作与受害人同岁的男孩与受害人成为朋友。犯人与受害人熟悉后,不断向受害人发送刻薄和具伤害性的讯息。

虽然并非犯人的本意,事件仍以受害人自杀告终。这案件在美国引起广泛关注,因为在当地无法可依,在上诉后犯人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被宣告无罪释放。

庞季同的视线看向电脑屏幕,不由叹道「其实近年于世界各地,都有不少因为网络欺凌导致的自杀案件。网络欺凌其实就和慢性谋杀一样。」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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