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治元纪事> 第十七章 霍府疑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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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霍府疑案(九)(2 / 2)

之时,你的母亲病了,于是你借探病之机,让阿福偷了她房中一部分首饰和金币,偷偷藏了起来。

昨日早晨,你以送金簪为由,引你母亲发现财物失窃,并顺水推舟,建议她搜查家中众人的屋子。

趁着大家都在找家贼,你回房找出匕首和你母亲的一条项链,来到杜若房中。你让半夏出门去取为杜若定做的臂钏,借此将半夏支开。之后,你向杜若走近,趁其不备,将匕首刺进了她的心口。

等到杜若倒地,你便蹲下身,将项链塞在她右手中。正是这个时候,杜若用左手从你的丝袍上抓下几根布条,并将其紧紧攥在手心。

你或许是过分惊慌,没能留意到这一点,因此没有将她攥在手中的布条拿走。但是有一点你没有忘记,就是将匕首拔出,用手帕包好,带回房作为嫁祸宋闵的有力证据。

之后,你让阿福把偷来的财物和匕首都放到宋闵房中,又将血衣换下,交给阿福处理。

做完了这一切,你就等着杜若的死被众人发现,然后,用自己编造的故事来诱导长安县尉张定,期望将所有罪责都推到宋闵身上。”

赵云衿说完这些,见霍澄脸色发白,便问道“霍公子,我讲的这个故事如何呀?”

霍澄紧咬下唇,低声笑道“没想到,赵大人你这么会编故事。可是这一切都是你的推测,有什么真凭实据?”

赵云衿倒是不惧怕霍澄的质疑,说道“我讲的故事可不是凭空捏造的。杜若手中攥着的布条就是最有力的证据,不仅是它们的颜色材质与你的丝袍相同,就连大小,都与袍上的缺口一致,那件带血的丝袍,正是凶手所穿的血衣无疑。虽然你坚称不认得这件丝袍,可丹桂认出,它正是你昨日早晨穿的衣服。

而且,宋闵、半夏和阿福的口供皆能相互印证,足以指证你奸淫父亲的妾室,又为了掩盖此事而杀人灭口的事实。

如今,人证物证俱在,饶是你巧舌如簧,也赖不掉了。”

霍澄闻言,顿时瘫坐在地,他眼神涣散,不停地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我明明都计划好了,为什么、为什么······”

韩平遥见状,叹了口气,对霍澄说道“你一向心术不正,品行不端,如今竟做出杀人嫁祸之事,该有此报。”

赵云衿倒是没有对霍澄的人品做出什么评价,只是问道“霍澄,你内乱在先,杀人在后,如今证据确凿,你可认罪?”

瘫坐在地的霍澄无奈地叹出一口气,颓然道“我认罪。”

既然霍澄已经认罪,那么赵云衿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至于定罪处刑之事,则该交由大理丞去做。

赵云衿命人将霍澄押入大理狱之后,就同韩平遥一起整理好证言和物证,将此案移交给大理丞袁尚俭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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