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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枪缘。(2 / 2)

老喜,你给老康当狗还没当够?你再敢提一个‘钱’字,我就朝你的脑袋上开一枪,你也知道,我的枪法是打你的鼻子不打你的眼”。

“谁说我问你要钱了?我是来通知你今儿前晌九点去派出所里开会嘞”。

“啥呀”?坷垃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句。

薛老喜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立刻就走了回去。

坷垃前些年没少往公社派出所里跑腿儿,虽然派出所的人不把他们这种人当回事,但也都混个脸儿熟。当时他甚至天真地想,这派出所是给我们这号儿人找工作了?

坷垃不敢怠慢,吃了早饭就匆匆赶到了乡政府的派出所。

派出所那一个大屋子里已经站着十来个人,那些人他都挂面儿认识,都是邻村平时好耍枪的人,他心里凉了半截儿,看来不是找工作的,他心里立刻明白了,今天的事一定与枪有关系。

一会儿,进来了两个穿着制服的干警,一老一少,都是一脸的严肃,坷垃一个都不认识。

那个年轻的说“这是咱所里新来的王所长,今天给你们这号儿人叫来,主要是关于你们私自持枪的事,下面叫王所长把有关的规定给你们说一下”。

那王所长清了清喉咙,说“根据中央公安部的精神和新颁布的刑法有关规定,凡是私自持枪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们这一段儿对各村情况的排查,今天把你们叫过来,限三天内把自己的枪交到所里,逾期不交者追究刑事责任······”。

当时坷垃都开骂薛老喜了,他认定是薛老喜向派出所告的密。

······

“芥末拌凉菜,各人有所爱”,这世上的事也真的难说清楚。平常人看见“枪”那玩意儿总是有着强烈地排斥心理,但坷垃这种人则不然,他们有时就把这种玩意儿当做第二生命。有的时候晚上睡觉,坷垃都把他的两杆土装和他的身子平行放在床上,只有那样他睡的才能香甜。

他从十五六岁开始耍枪,可以肯定地说,除了他的爹娘死、他娶老婆、他出去行人情这种具体的大事,他是一天都没有离开过他那“土装”的,经他的手耍坏的“土装”,他记得清清楚楚的,有十三根了。

现在一下子叫他把“土装”交到派出所,他真的是受不了,甚至让他交枪还不如让他把老婆交上去,他的老婆跟他都已经有多年的分居了。

但他又不敢不交,他是知道派出所的厉害的。另外,半个小黄乡谁不知道他坷垃有枪?况且薛老喜和康大功早把他有枪的事实告诉新来的所长了。

离交枪只剩一天了,那天晚上喝了汤,他把那两杆枪擦了又擦,端在手上瞄瞄准,又扛在肩上来回走了几个正步。最后他决定把那杆稍微轻一点的,手感稍微差一点的“土装”先交上去,留一杆在家做个永久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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