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乾隆四十八年> 第六百七十二章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六百七十二章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3 / 4)

升到了更高的层面,直言这场革命就是要「打土豪」,但绝不是光分田地就算完成任务,这是一场波及到所有人的革命,不如此就无法使底层百姓摆脱贫困,也无法实现「工业国」的目标。

「......给大家讲了这么多,黑板上也都画出来了,相信大家也都明白地主缙绅是怎么搞三位一体剥削百姓了。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先打折他们的两条腿,切断他们的财富循环。呵呵,我所说的打折可不是真的冲进对方家里敲断老爷们的腿,而是要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我们要先发动那些底层受到剥削最严重的贫农,依靠他们来组织农会,然后通过农会的力量跟地主们掰手腕。你们这次下去就是要告诉农民,不要害怕,一切有军管会,有北海军给他们撑腰!我们来,就是让大家通过自己的劳动吃上饱饭的!」

随着动员大会的结束,一百多支由北海军、民政干事、农技人员组成的下乡工作队再次出发。从1793年7月5日起,北海镇在胶东四县开始推行农会,并公布了相关法案。其中明令要求在工作队的领导下,在县、乡、村成立三级农会。非直接农业经营者诸如出租田骨田皮后只收租子不种地的人一律不得加入。农会下设租佃部门,以谈判和仲裁的形式调解租佃纠纷。

跟赵新在爪哇搞的农会一样,所有农会成员都会免费领取一套生产工具和优质高产种子,乡一级的农会将对下属各村包括马拉播种机、收割机在内的套农机服务;行署对各乡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和改善都将围绕农会成员户进行。

紧接着,胶东行署又公布了《土地经营和民间借贷条例》,考虑到内陆地区使用农历的习惯,具体实施时间被定在了农历七月初一。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一、四县的地主户无论大小,均可保留水田五十亩或旱田一百亩,其余土地部由军管会以货币方式征收公有;不参加征收补偿的地主户不得加入农会。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为政府公有,农会成员承租耕种,不得转佃,佃租分益比例为30。

二、在征收补偿方面,地主可得到30的现金补偿,其余的70则是以北海镇民政发行的土地债券来支付,分十年等额偿付,附加年息8。

三、农会成员向地主佃租,田骨和田皮合计的租费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当年产出的40,不得实行定额地租。现有地租高于40者必须降至此标准,低于此标准者则不得提高,否则佃农有权利放弃佃耕,所有经济损失有放佃者承担。

四、地主不得以押租的形式预收地租,若遇歉收则应调降。佃租期不得低于6年,租约期满后,除非地主收回自耕,否则仍应租给原佃农;地主若要出售土地,不得将田骨和田皮分拆交易,同时北海镇军管会有优先承购权。

五、在自耕农方面,对不足2亩地的自耕农免征一切税赋,仅在销售过程中征收5的固定税费,此外如果是农会成员在税收上可减免1。

六、行署将拨款五十万在胶东地区成立农村信用部,为农会成员借贷和存款等一系列服务。

七、对于民间放印子钱的行为,一经军管会查获,借贷人只需偿还本金,无须支付利息;还不起的最高可分十期偿还。同时军管会将对放贷人施以本金五倍的高额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政令的发布,立刻在胶东四县引发轩然大波。原本对工作队笑容满面的缙绅地主再遇到到工作队的成员,要么苦口婆心的用「不与民争利」来劝说,要么就惶惶不可终日。这些人无一例外的派出了自家的亲随,跑到本村本乡最穷困的佃户家里,又是送

粮食,又是嘘寒问暖。一时间,各乡各村的缙绅们都成了大善人。

然而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农户们不是傻子,谁是真心对自己好他们心里一清二楚。工作队在之前半年的摸底工作中已经赢得了他们的好感,这些人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