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亲爱的兔子小姐> 第二十四章 我要去K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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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要去K歌(2 / 2)

友之间不用顾忌的吵闹,让人觉得安心。

“那怎么不去唱歌?”沈亭君的声音带上一丝笑意,“你该不是在生我的气吧?”

“当然不是。”但她不知道怎么解释。略一沉吟,她笑道,“我唱歌的水平实在不怎么样,就不丢人现眼了。”

“既然都不是外人,有什么好怕的?”他早已将她看作“内人”了,哪天说出来,不知她会不会花容失色。

“那可不是我说的,再说你不是也没唱吗?”

“那你们合唱一曲怎么样?”

正好是一首歌完没有间奏的时候,陆诗艺清楚的听到了她的调侃,对于拆台这件事,自然不能放过她,顺便她也想听听沈亭君这把清冷的嗓子。

孙越泽和蒋初阳这会像是亲兄弟,没大没小勾肩搭背着,也起着哄让他们唱歌。

“我也就唱歌这件事敢说一定比亭君强,不听他唱歌会遗憾,但也不会想听第二遍!”

“不会很难听吧?”蒋初阳有点纠结了,他还是更喜欢高冷一点的大哥哥,这样比较酷。

孙越泽摸摸他的头,“你还真敢说,难听他会让我们听到吗?”

“那快唱吧!江老师你要唱什么?”

江小雪眼见逃不过,起了一丝捉弄的心思。“他唱歌不难听,我唱歌难听呀!”

“不会吧,你说话可温柔了,很软很糯。”

陆诗艺眼见包括沈亭君也不信,憋笑憋的辛苦。

“那你们等会可要使劲夸我!我唱戏腔行吗?”几人点头。

她走上前点了一首《牵丝戏》,沈亭君很自然地拿过一个话筒。

“没难倒你,可惜了。”

然而听完了他唱的一段,心里才真正道一声可惜。他唱的很准,声音也很好听,但没什么特色,感情也是平平无奇,真真浪费了这么好的条件。

如果说刚刚是安静了下来,那等江小雪唱完,气氛是过于安静了。

她和沈亭君恰恰相反,唱歌毫无技巧,节奏勉强跟上,声音细而且哑,但感情上来说是合格的,这就有点怪了。

孙越泽和蒋初阳对视了一眼,这要怎么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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