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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唱歌,要自己起头(2 / 3)

而金玲也激动的不得了,要不是有人拦着,估计也能脱了上衣和高华拼!

“嗯,肯定也不会是这疯女人!排除!”

王有作轻微一摇头,又排除了金玲。

就剩下孙小溪了!

虽然孙小溪此时没有在看自己,正在低头和一只烤大猪蹄子战斗,满嘴冒油的样子。

王有作记得,福尔摩斯说过,在排除了一切不可能之后,剩下的那个,无论多么不可思议,也一定就是正确答案。

现在,关于那只脚的主人,他兀自排除了汁汁和金玲,剩下了就是孙小溪了!

“嘿嘿,就是你这个小妮子!”王有作心中笃定的下了定论。

他望向孙小溪,此时孙小溪的余光突然意识到有人在看她,抬头一看,居然是王有作。

想到自己抱着一只大猪蹄子啃得样子,确实太不淑女了,可是架不住这大猪蹄子它,它香啊!

就是很尴尬!

孙小溪尴尬的冲王有作笑了笑,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大猪蹄子,将王有作和大猪蹄子对比了一番,最终还是后者取得了胜利,然后又冲王有作尴尬一笑,猛地低头又对着大猪蹄子下了口。

毕竟,和王有作住在一个屋檐下,可以天天见,可这么香的大猪蹄子可不是天天都能有的啊!

王有作要是知道此时孙小溪的心中正在将他和一只大猪蹄子作比较,一定会上去掐脖子咬人的吧?

王有作此时却回错了意,他已经可以完全可以确定桌子底下的那只脚,来自孙小溪!

“这小妮子,掩饰的还挺好。”王有作内心暗笑,“嘿嘿,我看你能玩到什么时候!”

既然认定了是孙小溪,那他眼睛就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没再注意别人。

此时,桌底下。

香脚慢慢抬高,顺着脚面上到了小腿,顺着小腿上到了大腿,逗留片刻,然后对着男人的长处小心翼翼的开始···

“轰!!!”的一声,王有作小宇宙顿时爆发了,一声炸雷在脑中响了起来。

他浑身汗毛都立时竖了起来!\〇o〇/

“这,这,这孙小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狂野了?!”王有作内心瞬间电光火石,完全愣在了当场。

他本以为小脚也就是揉揉搓搓的想要表达一种爱意而已,没想到,这爱意表达的他么这么奔放,着实让他两梭子子弹都打不透的脸皮也瞬间红了起来。

王有作也不敢再盯着看孙小溪了,太鸡儿尴尬了!

他假装摇晃了一下椅子,换个姿势,可是小脚明显感觉到了这头的活动,于是它活动的更带劲儿。

“呃~~~”王有作已经炸裂到极点了,此事他真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站起来的话,大家都会看加他高高支起的帐篷,尴尬啊,丢人啊!

而他的对面,汁汁,眼睛里全是谌奇,紧紧盯着谌奇的一举一动。

自己的脚在底下都快特么抽筋了,可这个男人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这时她那不服输的心又支棱起来了,小脚开始有节奏的活动起来,心中还骂道:

“让你没反应!”

“让你不理我!”

“让你捣我眼!”

“让你···”

王有作:ヾ≧o≦〃嗷~~~~

就在王有作左右为难,坐立不安的时候,喝的已经五迷三道的高华酒意正浓,居然突然突然一个高蹦了起来,嘴里大声说道:

“草,愿赌服输,唱就唱,有什么大不了的!”

桌下捣乱的小脚主人可能也是被吓了一跳,就在高华站起来的同时也瞬间抽了回去。

王有作感受到底下一松,顿时也跟着松了口气,同时又有一点小小的失落。

“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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