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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我全都要(3 / 4)

《红番区》这部电影的投资和分红情况相当复杂。刘芯薇加入后,电影的投资比例如下:嘉禾影业55,新线影业35,香江佳影10。电影的总预算是750万米元,三方各自出资412.5万米元、262.5万米元、75万米元

刘芯薇继承了香江那家投资公司后,在1993年初把公司清算解散了。解散之前,公司账上已经有1.2亿港币了。这些钱,一部分打算用来投资香江楼市,另一部分用来成立了两家公司–香江佳影和宝岛佳视(fetelepy)。顾名思义,前者是投资香江电影的主体,后者是投资宝岛电视剧的主体。

需要说明的是,香江佳影虽然和米国佳影名字相同,但没有任何层面上的资本关系。

在刘芯薇加入以前,嘉禾影业和新线影业的投资比是60:40。双方约定的是,嘉禾影业拿走香江、宝岛、大陆、岛国四地100的分账票房以及其他地区20的分账票房;新线影业拿走80其他地区的分账票房。版权收益,包括音像制品发行和租赁收益以及电视版权收益等,按照投资比分配。

邀请林轩是新线影业提出的,他的片酬也是由新线影业支付的。刘芯薇加入以后,三方在谈判中争论的焦点是,林轩这150万米元片酬是否应该纳入电影总预算中。

新线影业当然希望把这150万米元加入到总预算中,那样他们可以享受更多的版权收益。嘉禾一方自然反对,他们认为邀请林轩就是为了在北米地区多卖票,而北米地区的分账票房主要归新线影业,所以他的片酬应该纳入北米地区的宣发成本中。出于利益考虑,刘芯薇自然是支持后者了。

谈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影片750万米元总预算保持不变,林轩的片酬纳入北米地区的宣发成本中。

这个问题谈妥了,新的问题又来了。新线影业提出,既然林轩的片酬已经纳入北米地区的宣发成本了,那他们的发行部门应该按照比例提取35的宣发代理费用。

虽然新线影业是《红番区》的投资方之一,但那是电影投资部门的事。电影发行部门,该怎么收费还怎么收费。

嘉禾影业和刘芯薇当然表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谈到最后,还是新线影业让步了。

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吧。假如《红番区》的北米地区票房为3000万米元,那么投资方差不多可以拿到1500万米元的分账票房。这部分钱,首先要扣除宣发成本和宣发代理费用(二者相加就是宣发费用)。《红番区》的原定宣发成本是200万米元,宣发代理费用是70万米元。再加上林轩的片酬150万米元,宣发费用总计是420万米元。

这样,投资方理论的到手金额是1080米元。但这部分钱,还要优先给签订了分红协议的演员和导演分红。林轩是3,杰克·成是15,唐继礼是2,那么投资实际的到手金额是864万米元。

莫要惊讶,在1994年,杰克·成大哥就是这么值钱。他接香江本地的影片,报价是1000万港元加20的票房分红。为了打开国际市场,这次他还主动降价了,他出演《红番区》的片酬是100万米元、15的全球票房分红和10的版权收益分红。

剩下这864万,香江佳影可以分到10,也就是约86.4万米元。再剩下的部分,新线影业可以分到80,也就是622.1万米元;嘉禾影业可以分到20,也就是155.5万米元。

也就是说,只要《红番区》在北米地区的票房达到3000万米元,新线影业仅凭票房,就可以获得359.6万米元的利润。

搞定《红番区》后,刘芯薇便把目光投向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她对张亿謀这种私下联系林轩的行为有点不满。不过,华国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不像米国那样,一切都得按规矩来。刘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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