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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小姑的千金岁月(3 / 3)

子。猪的肚子特别大,因喝了太多糟水。一年到底,长不到两百斤,杀了,也瘦弱的没油。皮哒哒,都是皮瓤肉。

小姑的千金时代真是丰饶,小姑的千金岁月所在的祖母家更是热闹非凡。

祖母从外带回的孟幺幺与三路叔叔,每天跟小姑四叔生活在一起。祖母收留的鲁婆婆,也每天与小姑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家里一下增加三口人,很不同。祖母对他们各有事务安排。

每次下雨,祖母家就特别热闹。没出去干活,呆在家里就是一屋人。94&29233&30475&2007094&100&100

鲁婆婆打扫清洁卫生做饭,孟幺幺收拾碗筷跑杂,三路叔叔在祖母家没过多久,就去镇上学车辆修理,然后又去参军,在家里的事务还没来得及安排,这也无不与祖母重男轻女有关。祖母总念叨三路叔叔是孟舅婆家唯一的后人,该有出息,撑起孟家门面,长大了要寻祖归宗,不能永远留在故河口。由此想尽千方百计,找关系送三路叔叔去当兵。往后三路叔叔当兵转业回来之后,就被分配到湖北十堰汽车厂,当了汽车修理工人,娶了个贤惠的老婆,生养了一个儿子,十分幸福完美地生活。

祖母那时还有些没落贵族的小姐脾性,对下人特凶。孟幺幺稍不听话,就会被祖母敲顶弓。倒是小姑成了千金小姐,啥事都不用做。每到傍晚,孟幺幺还在为这事那事忙得焦头乱额时,小姑已洗得干净,回了房间,躺坐在床上,看公开的情书。那可是小姑千金岁月时期的红书,识得几个字的人,都以谈论它为乐为傲。小姑其实认不全书里的字,全靠天性去领悟。

下雨天,祖母家的饭菜特别香,一吃一围桌!可是家大口阔!其实饭还是那锅饭,菜也还是农家菜园最平常的菜。可吃起来,就是特别香。因为人多吃饭就跟猪多吃食一样,抢着吃才香。

下雨了,小姑躲在房间边做花垫底子!边与四叔谈论好看书里的爱情故事!两哥妹有时还为此争夺面红耳赤。

小姑的床头底下老压着那本《公开的情书》。书里的主角名字十分奇怪,老噶,老久,真真,老邪门。那可是小姑青春时代的红书。只要农闲,小姑就将那本书拿出来与四叔争论。没事,就藏在被子里,睡觉都抱着。

下雪了,不去地里干活,小姑就把它当饭吃,整天抱在怀里,一刻都不肯松手。小姑从未读过一天书,都不知咋认得里面的字的?也许正因为不认得,所以才要抱在怀里,形影不离。因为读得慢嘛。

小姑总是说:“四哥,你说老嘎,老久,真真,老邪门,天,他们之间到底谁更爱谁呢?真是太复杂了,我都被他们的关系绕晕了头……”

四叔并不回答小姑,对小姑抢走公开的情书压在自己枕头底下的行为,感到挺幼稚可笑。在四叔心里,公开的情书小姑读得懂吗?读了有啥用?可四叔也不藐视小姑的问题,自个在心底思忖,这有啥复杂的?确实,在四叔风流的情史里,真真,老久,老嘎,他们的关系就太纯粹!主要是四叔对情感抱着游戏的态度,而对社会活动倒是非常专注而热衷。

偶尔,四叔也会与小姑发生争论,因为公开的情书到底能不能公开?

这个时候,我就是站在门外,也能感受小姑与四叔争吵的热烈气氛!从而也真实地感受到真真,老嘎,老久他们之间纯真的忘我的革命情感。长大后,那种气息都没忘却。除开祖母讲的外婆与狼的故事之外,这本书算是我童年最深刻的记忆了。长大后,我还写了两篇读后感。春天的消息,与称呼的奇妙。也许我体内的那点文艺细胞种子,就是在祖母与小姑的熏陶下播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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