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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4章 捞一把就想走?(2 / 3)

两个光明正大侵权的品牌。

“别人能侵权,我能不能?”

获得幻影集团专利授权的五家企业,肯定会有这种想法。

大家都在观望,看看幻影集团怎么维权。

如果幻影集团的维权速度,力度不大,这五家企业绝对会立马把合同当废纸,开始光明正大的侵权。

嘟嘟——

座机又响了。

南豆再次接起。

又是一个合作商——

李东方始终保持着,和美姬的通话状态,默声不语。

美姬在那边笑道:“李君,银燕和百灵对您的伤害指数。啧啧,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偏偏,你无法在最短时间内,阻止他们的侵权行为。唉。”

她最后这声叹息,鼓荡着明显的幸灾乐祸。

“美姬小姐。”

李东方终于慢吞吞的说话了:“您还没有收到,我公司暂停和海内外所有品牌商合作的通知吗?”

“什么?”

美姬一愣。

李东方淡淡地说:“说人话就是,我们的vcd核心技术,暂时不会授权给任何一个海外厂家。东土之外的欧美市场上,也许在年内,都只能有红颜vcd一个品牌。”

“什么!?”

东洋美姬的声音,猛地提高:“你要撕毁,和我的合约?”

“更正一下。”

李东方慢悠悠的说:“我是要撕毁和你们所有海外品牌商的授权合同。而且,我公司还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因为合同里的最后一条,是这样说的。此合同,本公司(幻影集团)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活动,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这句话在后世的广告宣传中,可谓是烂了大街。

说它的霸王条款,那是绝对妥妥的!

更是一个流氓条款。

但这年头的合同上,却极少会出现这句话。

幻影集团在向东芝等企业,出售专利授权的合同上,最后一条就是这样写的。

当时——

李东方还和外商们说,这是一种可灵活运用的条款,其实基本用不着。

基本,却不等于绝对!

“现在,我用着这一条了。”

李东方耐心的解释:“美姬小姐,我顺便给您解释清楚,这个条款只能供我自己,来灵活运用。唉,这样一说。我怎么觉得,我自己不是个东西呢?”

“八嘎——”

东洋美姬在那边,几乎要吐血:“难道,你就不怕你要的东西,我现在就可以反悔吗!?”

“无所谓啊。”

李东方说:“您反悔,我以后可以找松下,找索尼。或者去德国,找我那些亲爱的朋友们。我攥着vcd的核心专利,还怕没朋友吗?”五816○.

“八嘎——”

东洋美姬这会儿的血压,急速上升。

再也没有了丝毫的幸灾乐祸。

李东方很体贴的样子,结束了通话。

利用外商的影响力,来给百灵和银燕施加压力等等措施,都是为了促使知识产权,就像南秀国帮东洋美姬那样,以大阵势来对待那两个企业。

但效果不会很大。

而且过程也不会戛然而止,估计得一个月往上。

但一个月的时间,就够百灵和银燕在市场上,吃的满嘴流油了。

“问题是他们敢这样做,极有可能是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念头。”

李东方又皱起了眉头,细细的分析:“也许,百灵和银燕,此前就已经找到了买家。”

他自语到这儿后,又拿起了笔。

魔都百灵——魔都星火!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苏锐明知道百灵的侵权,也是在损坏星火的利益,却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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