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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击鼓鸣冤(3 / 3)

看着秦少游,便进去复命了。

他人一走,秦少游二话不说便往衙侧的鸣冤鼓那儿去冲去。

这鸣冤鼓古已有之,乃是汉高祖刘邦为方便百姓告状,特下圣旨,命各级官署大门必须各置一鼓一钟,并规定钟鼓一响,官必上堂,藉以显示便民、德政。

秦少游这个动作当然吓了门口的几个差役一跳,须知这击鼓鸣冤,往往都是大案,严重影响到天子脚下的和谐,洛阳县治下若是出了个千古奇冤,这可是严重影响官声的事,几个人来不及多想便追上去。

而秦少游呢,却已到了鸣冤鼓前,他正待要拿锤击鼓,却忍不住卧槽一声,他娘的鼓槌竟是没有。

想来,这便是要防范有刁民‘滋事’了。

而这时候,几个差役已经逼近,这大鼓乃是用牛皮绷紧,单纯用手,是决计敲不动的,秦少游急了,直接拾起一块石头,有差役已自后拦腰抱住他,口里大叫:“大胆刁民……”

秦少游急中生智,直接抡起臂膀,狠狠将手中的石头朝鸣冤鼓砸去。

“咚……”

大功告成。

秦少游的后腰一松,后头抱他的差役松了手,一个个神色冷峻起来。

鸣了鼓,就意味着有一桩不得不解决的案子在洛阳县出现,甚至今日这个审判,极有可能要记载入县志之中,若是再严重一些,甚至可能会上达天听,朝中的殿院、台院、察院、刑部都要过问。

这个家伙,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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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刚开,千头万绪,许多故事还没有梳理好,一些构思还需要推敲,所以更新慢一点,为的是精益求精,望大家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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