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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生活偶尔带点小惊喜(3 / 4)

多了,对这方面也算有所了解。

比如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一种支付票据,如果a企业实行‘先货后款’,在交付给b企业一批价值100万美刀的货物后,会开出一张100万美刀的银行汇票,要求对方签字。

b企业签字后,相关银行承诺兑现,a企业也就可以拿到货款。

但这里面有个操作期限,或许30天,或许90天,或许180天。

a企业缺少资金,等不起,于是找到小明,说:只要你帮忙把这100万美刀提前兑现,你就能拿到10万红钞的手续费。

小明的父母在银行系统做高管,小明回家一说,其父母眼看承兑汇票还有一个月到期,便私自挪用银行存款,给了a企业98万美刀,换来价值100万美刀的承兑汇票,另外索要10万红钞手续费。

a企业急需钱,同意了,双方完成交易。

一个月后,价值100万美刀的承兑汇票到期,小明父母从自己所在银行把钱兑现,然后补足之前私自挪用的98万美刀银行存款。

最终,小李父母拿到2万美刀+10万红钞。

钱是怎么来的?

钱就是这么来的。

一张承兑汇票就可以赚这么多,多张承兑汇票呢?

一个银行这么玩,其它银行呢?

一种票据这么搞,其它票据呢?

所以,北美出现了金融漏洞,缺口不知几何,因为加上炒股炒期货,挪用银行存款的人,数不胜数。

当储户和股民们,全都取现,也就出现了债务危机(支付能力危机)。

后来,‘承兑汇票赚钱方式’改成了银行放贷给某公司,某公司兑现给a企业,等一个月后,某公司再拿着银行汇票找银行兑现,偿还银行贷款,整个流程合法化,但实际上,某公司的高管是小明,而小明再把赚来的钱,存进父母所在的银行,无形中又增加了一个大额存款客户,合理享受各种待遇,还可以让父母继续升职加薪,然后继续给更多的‘a企业’提前兑现。

权利上来了,如果像‘a企业’这样的公司,打算等到承兑汇票到期在兑现,小明父母直接卡死a企业的其它金融业务,迫使a企业提前兑现……

也所以,‘赚钱买卖全在刑法中’,这句话压根就不对,因为类似操作属于潜规则,不会有人揭穿,也就不会触犯律法,更没有相关律法管这方面,甚至不会让外行人和普通人知晓。

而小明父母兜里的钱多了,尤其里面还有很多从‘a企业’这种承兑汇票中扣留的美刀,内心非常担心被查到,于是送小明弟弟出国留学。

小明弟弟到了加拿达,买别墅,买豪车,买进私立大学,三年后混了个‘海归’头衔回到东方,对外宣称毕业后在加拿达开公司,然后明目张胆的把海外资金,换成奢侈品,再走正规途径进入国内,卖掉后拿到正规红钞,接着继续包装自己,比如注册个奢侈品公司、注册个海外留学公司,甚至组建工厂,摇身一变称为民族企业家……

不明真相的群众看到这,纷纷倾家荡产,送孩子出国留学,期望也能像小明弟弟,或者徐厂长这样,成为外企高管,实则全在海外洗盘子。

小明家这一套流程下来,像什么打打杀杀的土石方、挖河沙、倒卖稀土矿,简直弱爆了。

当然,土石方、挖河沙、倒卖稀土矿,肯定比其它生意更赚钱,尤其矿业、电力……

如此,富豪不就批量诞生了吗?

富豪多了,奢侈品消费总额不就上去了吗?

最重要的是,这些消费额,绝大多数不是外汇。

比如倒卖稀土矿。

用渔船装上五六十吨稀土矿,偷偷拉出去,很快就能换来5万美刀现金。

这5万美刀,无法进入东方银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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