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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二杆子的新名字(3 / 4)

爷,项爷爷连你一块杀之!”

说话间,项春就又想去跟孙和厮打。

孙和二话不说,直接就将手中长枪抵在了项春的咽喉上,大有“项春要是再敢撒泼,他就一枪刺死项春”之意。

项春见此,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慢慢放下了拳头。

见场面控制住了,李存也不问原因,更没有废话,而是直接简单粗暴的把九都和二十二都分成了三部份,打赢了的罚抽十鞭子,打输了的罚抽二十鞭子,两个都在现场又没有参加打架的罚抽三十鞭子。

李存还解释了一下,打架是违反军规的,所以参加打架的必须要受到处罚,不过当兵的打架就要打赢,打输了就是罪,所以打赢了的可以少罚点,打输了的必须多罚。

没参与打架的九都和二十二都在场的不干了,问李存:“将军,我等没打为何也要受罚?且罚得还更重?”

李存眼睛一瞪:“见自己都里长官和战友与人打斗都不上去帮忙,你们有何理由不多受罚?”

李存之所以这么惩罚打架的将士,一来是他要培养他们的团队意识,二来是培养他们身上的杀气。

团队意识自不用多说,这是知道军人团结起来有多重要的李存一向看重的。

而杀气也很重要。

在李存看来,没有杀气的将士,就是绵羊,就是敌人的猎物。

这不是李存想要的,李存想要的是嗷嗷叫的野狼。

说实话,李存甚至都觉得自己给虎贲军起错名字了,他觉得叫野狼军,或许能更好一点,毕竟,虎虽然强大,但只能单打独斗,狼虽然比虎弱,可狼一旦结成群,虎都得退避三舍。

最后,李存看向项春:“我军规第四条,以下犯上者斩之,二杆子已是副统领级指挥使,是你上官,你竟然侮辱他、殴打他,还扬言要杀他,我岂能留你这狂徒性命!”

虎贲军的军规,李存是根据《十七禁令五十四斩》,又结合后世我军的一些军规改的。

这里解释一下。

李存绝对相信《十七禁令五十四斩》肯定能约束出强军来。

但在李存这个拥有后世思想的人看来,《十七禁令五十四斩》真是太严苛了,严苛到李存实在是有点难以接受的地步。

关键,李存的目标不是当统兵将领,而是当皇帝,因此李存不愿意让人觉得自己太残忍太好杀,这不利于李存以后往皇帝方向转变。

所以,李存将《十七禁令五十四斩》中的斩,大多改成了打军棍和抽军鞭,甚至李存还准备将不是太严重的错误改成关禁闭。

不过李存到底还是留下了几条斩令,比如临阵脱逃,比如李存最担心的以下犯上。

孙和一听李存要斩项春,立即招来两个亲卫,将项春架走。

这回项春才真知道怕了,他连忙边拼命挣扎、边大喊:“求将军饶小人一命,小人曾为将军立过汗马功劳,将军不能卸磨杀驴啊……”

项春的确是最早随牛猛来追随李存的人之一,不论是抄方有常家,还是平时训练,他都表现得还不错,昨天的林家甸一战,他是鸳鸯阵里的长枪手,立了集体三等功。

所以,项春说他为李存立下过汗马功劳,虽然有夸大的成分,但也不能算无的放矢。

可军法就是军法,项春以下犯上,不杀他,别人效仿怎么办?

而且,项春才立了这么点功,就敢在气头上不将李存放在眼里,等他真的立了更大的功之后,那他还不得侍功自傲?

这样的人怎么值得李存对他网开一面?

另外,项春也倒霉,现在还是李存准备教导虎贲军将士遵守军法的时候,因此他成了那只给猴看的鸡。

李存看着项春的背影,假惺惺的说:“我亦想饶你,奈何军法无情。”

李存让人砍下了项春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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