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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章 送夏姨去公司(1 / 3)

微博的运营模式和抖音的不一样,抖音是快节奏取胜,发家与短视屏,一个几十秒的视频就可以快速吸引用户的眼球,从而黏住用户。

而微博的用户起先移动互联没有兴起的时候,他们最先的阵地是博客,就是网上一个感情宣泄还有交友的地方,用户群体大多是在都市里工作的年轻人,他们忙碌了一天,晚上回家没什么事的时候,会写个一千字两千字的心情日记,后来发现有人关注还有人给自己评论,顿时有了自信心,接着就越发的喜欢在博客上分享自己的生活,甚至有一部分人开始在博客上写,也因此赚到了第一桶金。

那个时代,博客的确催生了一批新生代作家,也不算是作家,反正就是写一些伤春悲秋的文字,引起了某些读者的共鸣被吹捧了起来。

再到后来移动互联发展起来,博客逐渐的没落,这一类人转移阵地到了微博,发起文字变得更加简单,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微博也加了一些其他的元素,像是短视屏,摄影一类的,但是文字还是占了很大的一部分。

再一个就是微博一些老用户排他性很强,她们大多是早期的都市丽人,有经济能力但是不多,在网上受到追捧以后慢慢的走偏了方向,开始到处抨击别人,网上人的追捧成就了她们,也让她们迷失在其中,其实有时候估计她们心里也未必是那么想的,但是发出的文字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成了那种味道。

此时2015年,微博还没有后世那么排他性这么严重,主要还是一些人用文字发牢骚的地方,周煜文发了好几个短视频上去,但是感觉似乎引起不了他们的共鸣,再加上周煜文也没有大加宣传自己。

这给了赵思雨嘲笑他的资本,笑着说:“说什么网络大牛啊,现在看来还不过尔尔呢,你瞧我多少粉丝,你有多少粉丝?”

周煜文轻笑一声道:“你别得意,我之前只是方法用错了,我知道微博上女孩子比较多,那我一会儿在上面写一部虐的死去活来的,这粉丝不就来了么?”

“伱以为这么好写?你说写就写?”赵思雨撇嘴,不屑一顾的说。

周煜文冷笑一声,也不说话,直接把赵思雨推到了一边,坐到了电脑旁道:“我还真的说来就来。”

说完,周煜文在电脑上噼里啪啦的写出了一段文字:

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看到这句话,赵思雨有些奇怪的皱了皱眉,什么东西啊?方茴是谁?

这家伙还真在写,但是莫名其妙的写了这么一段文字,谁知道是什么意思。

周煜文发现前世只要自己看过的文字,只要稍微有一个引头,那么剩下的就好像是顺理成章一样,很快就在自己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原本周煜文只记得《匆匆那年》前面的一段,剩下的周煜文本来是想靠着自己的文字功底,简单的复刻一遍。

可是当周煜文敲击下第一行文字的时候,剩下的文字真的仿佛是脑海中有一本完整的书一样,完全的就展现了出来。

于是周煜文笔走如飞,键盘噼里啪啦,很快就写出了第一小节。

赵思雨一直在盯着大眼睛去看,第一小节的时候,赵思雨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但是随着周煜文的文字慢慢深入,赵思雨不由愣住了,竟然真的有的轮廓了。

“你不是真的要写吧?”赵思雨不敢相信的问。

“那不然呢,既然短视频在微博里吸引不了粉丝,那么就用试一试呗,反正就几万字。”周煜文说。

“不是,这些故事你都哪来的?怎么写个几百字,都不卡壳一下?”赵思雨是想不明白了,她当时写个几百字的介绍信,都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感觉把自己从小学到大学,学过的文字词语全部翻出来找了一遍,可是这周煜文,十分钟的时间,竟然啪啪啪的写出了这么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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