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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再行封建,十二诸侯(4 / 4)

上一次四个侯国的分封完成的很简单,因为三个王子以及余修的人事关系都非常简单,只要带走亲信以及财物就可以。

但是这一次的十二家,各个都是畿内大贵族,不说他们在政治方面的影响,仅仅是经济关系就是极其的错综复杂。

姬昭所设立的宗法制度规定,庶子成年就要分家改氏,另立小宗,成为自己这一脉的始祖,不允许再祭祀主家的祖宗。

嫡子不需要改氏,但是到了第四代就需要改氏,这证明双方的血缘关系已经很远,下一代已经不是公室,而只是公族。

现在的邦周之中,为了加强公室的力量,很多都没有严格执行第二条,但即使这样,那些庶子所分出的氏依旧是极多的。

他们中的大多数依靠为主家工作、追随主家为天子服役而生存。

以嬴姓三氏为例,费氏、徐氏、江氏,都是族中的大宗,这些贵族没有生存压力,相当能生,嫡子不多,但是庶子一堆,依附他们生存的小宗有几十个。

同姓不婚,小宗之间因为婚配,经济之间的联系是很复杂的。

……

西周中期曾短暂存在的摄政会议,是中国王制时代第一个具有贵族共和性质的执政机构,在它存在的五年之中,一批思想先进、能力卓绝的奴隶制贵族,推动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改革。

这个时代的繁盛,证明了由一群经验丰富的职业官僚掌控国家,是可行的,这对后来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剑桥中国史·西周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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