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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1章 没在怕的(2 / 3)

上,离着《英雄》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呢,足够《英雄》收割市场了。

至于《空中大灌篮》,林为民确实没放在心上,这玩意就是华纳兄弟搞出来的卡通、真人混合影片,哪怕有迈克尔·乔丹等一众大牌球星客串也改变不了它是一部大烂片的事实。

电影在全球票房过了2.3亿米刀,但在国内扑街的厉害,是在90年代少见的好莱坞引进大片扑街的案例。

这部电影的扑街也说明了,好莱坞大片强归强,但总是要讲点质量的。

电影局的审查结束的第二天,文华影视便取得了《英雄》的放映许可证。

电影发行在即,宣传攻势如同狂风卷黄沙,铺天盖地而来。

《英雄》在国内是由中影公司和燕影厂联合发行,燕影厂和文华影视有默契,他们发行只是挂个名而已,具体的宣传和发行公司还是文华影视负责,文华影视象征性的给5个点的票房分账费用就可以了。

但中影公司就不行了,人家是正经的正局级单位,既然要发行,那就得给人家实打实给17个点的票房分账费用。

为了尽最大可能的获取院线资源,文华影视不介意掏这笔钱,但前提是中影公司能够给予配得上《英雄》待遇的宣传、发行待遇。

总不能宣传费用全叫文华影视掏了,中影躺着就把钱都给赚了。

前段时间中影承接了《鸦片战争》的发行公司,为了那部电影可没少砸钱下功夫,对待《英雄》当然也不能厚此薄彼。

距离《英雄》上映还有不到10天时间,关于这部电影的各种信息已经充斥于国内各大城市的街头巷尾和媒体。

电视、报纸、杂志、公交车车身广告、电梯广告……

在三线以下城市的票房潜力还未被发掘之前,一二线城市是电影发行宣传的主要针对区域,各类关于《英雄》的信息几乎是全方位的覆盖了这些城市潜在的电影受众。

如此大规模的电影宣传,是电影宣传经费不断燃烧的结果。

短短半个月时间,整整2000万宣传经费烧光了,也烧出了《英雄》的家喻户晓。

这笔钱并没有包含在《英雄》的制作费用当中,而是单独的宣传费用,由文华影视和中影公司共同承担,中影占了500万元。

电影还没上映就掏这么大一笔宣传费用,中影这辈子还没干过这么赔本的买卖,可文华影视背后有林为民撑腰,《英雄》又打着“第一部国产商业大片”和“献礼片”的名号,他们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笔账。

好在500万元也不算多,按照发行方17的票房分账,只需要差不多3000万元他们就可以收回这笔钱,当然这只是理想状态,中影搞发行也是要成本的,翻个番6000万他们才算是有得赚。

6000万元票房,对于《英雄》这个级别的电影来说问题不大。

跟文华影视合作,中影那边不痛快,院线也没好到哪里去。

后世章艺谋的老搭档张卫平这个人别的地方一无是处,但在与院线据理力争这方面确实是有骨气的,一度将制片方的38票房分账争取到45,可惜最后被一对无耻的兄弟背刺,功亏一篑。

后世院线票房分账之所以那么难突破,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2002年院线改革之后,院线掌握了电影的终端变现能力,从而掌握了话语权。

而在现在这个时候,院线依旧是全国各级发行公司下面的小弟,说话都不敢大声。

以前林为民是觉得电影改革刚起步,盘子又太小,从来没有计较过票房分账的事。

这回《英雄》要上映了,文华影视终于露出了它的獠牙。

文华影视直接提出将制片方票房分账比例从38提高到45,此消息一出,各地发行公司和旗下院线心头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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