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104章 最终判决!(附带解释,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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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最终判决!(附带解释,必看)(4 / 4)

公开的道歉。”

“但!”

“张来冬非法建设桥梁,证据确凿情况属实,当事人无任何异议。”

“即!”

“判定!张来冬需要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法院即暂不追究张来冬责任。”

“针对被诉讼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被诉讼方若认定裁定判决有任何的问题或者质疑,可以向相关单位提起审查监察,或者是提起再审的请求。”

“判决书将会在闭庭十日内,向诉讼双方发送判决书。”

咚!

法庭沉闷的声音落下,环绕在庭审现场。

“闭庭!”

伴随着审判长白安严肃的声音落下。

庭审结束!

听到审判长声音落下,张来冬整个人紧张的情绪,终于得到了释放.…

黝黑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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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

这个案子,我看到争吵的声音太大。

先说说为啥选这个案子?

我本来是想写寻衅滋事这个罪名。

当初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还没有上热搜,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特殊,也符合,

看了一下判决书,决定了写这个。

(真的没有蹭热搜的意思,这个热搜我宁愿不蹭~)

接着等到我确定写这个案子,并且已经写出来的时候,这个案子突然在某短视频上爆了。

还有很多律师大佬发声,我当时慌的不行,生怕写出什么问题来。

当然,的内容是经过细节化处理的。

接着。

网上说的五花八门,吓死人,但是根据官方的通报,还有,根据判决书上说的,的确是属于寻衅滋事,没有什么其他的大问题。

对于网上说的什么,我的建议是暂时不要去看。

虽然说,有的说的有理有据,但是法院的判决书是那样写的。

寻衅滋事。

如果真的有其他情况的话,法院的判决书绝对不是那样的。

反正的话,网上说啥的都有,大家以判决书为主。

具体的话,大家各自谈论~

以后不会写这种了,对不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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