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113章 指控,申请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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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指控,申请死刑判决(3 / 4)

心理学的理念,这是一种在冲动行为下的心理,情绪犯罪,也称做激情式犯罪,这类犯罪的动机不是单以故意杀人为目的。”

“而是以施害人的心理状态而呈现的一种犯罪行为。”

“同时,我方的年龄刚成年,有这种心理是属于一种正常的情况。”

“另外,我方当事人具有自首的主观意愿,刑法规定,自首应该适当减轻犯罪人的处罚,犯罪轻微的应当免除处罚。”

“我想请审判长从这几个方面去考虑对于我方当事人秦小峰的判处,而不是直接以控告死刑为结论。”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姜民在陈述完以后。

苏白目光落在被控告方的席位上。

姜民没有否认秦小峰的犯罪事实,因为这一点否认不了。

能看的出来,是对方是尽量从其他方面去争取秦小峰的减刑和驳回死刑的诉讼请求。

其中有两点关键点。

第一点是从主观携带刀具的目的来讲的,从而论证了秦小峰不是故意谋杀,而是激情犯罪。

这两点有着很大的区别。

当初苏白在为齐丰辩诉的时候,就用了情绪性犯罪这一观点来表达了齐丰的主观。

他没有想到,姜民将其用在了秦小峰的案子中。

要知道,故意谋杀的主观犯罪动机强烈,肯定是从重判严判这方面进行判处。

而情绪性犯罪,相比较主观故意谋杀方面,主观犯罪动机要稍稍弱上不少,可能会达到从轻判处的结果。

这是姜民辩诉的第一个关键点——激情杀人,情绪性犯罪。

第二个关键点,则是从自首这方面来讲的了。

在法律的定义上。

自首的确可以从轻处罚。

这也是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坚决抵抗的法律措施。

可是.….

秦小峰确定是自首.…?

对于这个结论,苏白不能说是不确定,但是对方也不能说是确定吧。

咚咚咚!

审判长于彩霞敲响了法槌,在听完姜民的描述以后,于彩霞微微皱了皱眉,紧接着看向检方。

“检方对于被告的陈述,有没有什么反驳的地方?”

郑立军看向诉讼材料,眉头紧皱。

对于这个案子,他了解过很多遍,根据对方的这种说法的话,判死刑的确是不合理。

但是自己作为检方。

抛开对方的论述观点,申请对方死刑的确没有什么大毛病。

面对姜民的陈诉,郑立军一时之间也找不到什么好的角度来去辩诉。

沉默了十几秒后,才以一个小的辩诉点发出质问:“那么秦小峰为什么要对陆影连捅五刀.…?”

“第一刀可以解释为冲动下的犯罪行为,那么连捅五刀,这个怎么解释.….?”

“五刀的时间在五秒到十五秒的时间内,这个时间在使用刀具进行故意伤害的犯罪中已经称得上较长时间了,针对于这一点,被告方怎么解释?”

面对质问,姜民不慌不忙开口:“通过刚才的陈述,已经表明了,我方当事人是激情犯罪,情绪性犯罪。”

“这种行为下,犯罪人的理智被削弱或丧失,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弱,也这能够解释,为什么我方当事人在那种情况下会对于被害人持续的进行伤害的行为。”

苏白在听完郑立军和姜民的陈述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很明显.

在公诉律师郑立军和辩护律师姜民两人之间的辩诉中。

目前,姜民占据了一定的上风。

因为郑立军被带偏了,跟着姜民的节奏走了。

当然。

这也能够理解,姜民的辩诉有理有据,想要从刚才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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