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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从犯?什么从犯?那是两个主犯!(2 / 4)

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上,吴振做出来了合理的解释。

“审判长,公诉人。”

“我方认为,主犯和从犯之间的判定不应该是从这一方面进行判定。”

“如果从公诉人的角度来讲的话,这个案件的确应当判定王文远是主犯。”

“可是实际上,王文远驱车带着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前往杨帆家里面。”

“王文远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想找点刺激。”

“他并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去想要谋害杨帆和胡云云。”

“他有没有想过去杨帆家里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有没有想过杀害杨帆?”

“这些在他组织的时候,都没有去想过这些问题。”

“也并没有和张良等人说过这个问题,那么这就可以认为,王文远并没有去想过这件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认为判定主犯不应当从王文远组织去杨帆家开始认定。”

“而是应当从犯罪的实施开始进行认定。”

“所控告罪行中的犯罪实施,是从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开始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张大力开始的实施和规划。”

“也就是说犯罪是张大力进行组织和谋划的。”

“那么从这一点开始判定,犯罪的主犯就应当是张大力。”

“这一点也能够和所控告的罪行相呼应。”

“所以我方认为不应该判定于文远是主犯,应当判定,张大力为本次案件的主犯。”

“以上就是我方对应当认定本次案件中主犯应当是张大力做出的解释。”

“.….”

吴振刚才的陈述只表明了一个观点,就是让检方和合议庭别从谁组织了这件事情开始判定。

而是从谁先有这种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杀人的主观意图开始判定。

从而认定谁为主犯。

这种陈述方式有没有道理?

有!

但是适不适合这场庭审?

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吴振将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能不能判定成功,要看审判长的倾向性了。

审判台席位上,吕鹏辉作为审判长,在听完吴振的陈述后,微微点头,紧接着开口:

“被告人王文远的委托律师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

“现在针对委托律师的陈述,对被告人王文远进行询问。”

“被告人王文远,你能陈述一下你在整个案发时候的主观想法,以及当时为什么要选择去杨帆家里吗?”

“可以的。”

王文远急忙开口,他知道这对于他是一次机会。

先前,吴律师已经和他说过了,想要不被判死刑,只能从主犯变成从犯。

想到这里,王文远赶紧表态:

“我去杨帆家里,就是想找点刺激,我就是听别人说的,杨帆家住在偏远的地方。”

“他刚结婚,然后新娘挺漂亮的,可能就是出于脑子一热就决定去了。”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做出什么特别违法乱纪的事情。”

“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和想要杀人都是张大力提出来的,我在一开始也真的没有想到要发生关系,或者是杀人的想法。”

“虽然说我组织了,他们一起去杨帆家里,可是我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犯罪想法。”

“最多只是想调戏一下胡云云,调戏完,然后我们就走了,这一点他们都是可以作证的。”

“审判长。”

“这就是我在案发前的想法。”

“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了。”

听到吴振不停的为王文远开脱,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审判长还询问王文远的主观。

眼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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