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437章 假案源?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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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假案源?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3 / 4)

想让其他人告诉我,到底是一个怎么回事,可是其他人都不愿意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告诉我被判了三年多。”

说到这些,肖春梅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急切的望着苏白,并且开口道歉:

“苏律师.…”

“苏律师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李栋会去诈骗,会去私刻公章,盗医院的钱。”

“如果我真的知道的话,我肯定就不会找你们了。”

“对不起苏律师.…非常抱歉。”

“给你们带来麻烦了.…”

肖春梅也知道白君律师事务所,苏白律师一般会在什么情况下去代理委托案件。

这个案子中显然是李栋做的不对,肖春梅心里面也非常的清楚。

所以在得知的第一时间,就向苏白道歉。

“苏律师,这场案子是我一开始不知道真正的情况,苏律师,你完全可以解除委托。”

肖春梅说的非常的真诚。

苏白在听到肖春梅的陈述,也清楚这里面肯定另有隐情。

肖春梅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清楚其中的缘故,找上了他们。

从主观上来讲,肖春梅并不存在主观的错误情况。

或者从另一方面来讲,李栋真的做错了吗?

私自雕刻医院印章,诈骗医药费用,这一点的确是触犯了法律。

可是李东为什么要诈骗医药费用?

这里的诈骗医药费用并不是从医院里捞钱,而是告诉医院他已经缴过用药的费用了。

从医院中拿取药品。

从这点上来看,很显然是因为医院开出的昂贵药品,让李栋无法承担,所以才会让李栋这么做。

医院有没有过错?

医院开一些昂贵的药品,对肖春梅的病情没有任何的作用,而且不告知。

甚至频繁的欺骗当事人,更换昂贵的药品,这一点算不算是医院的过错?

肯定算。

所以从主观上面来说,李栋的行为更倾向于是被迫的。

但是!

还是那句话。

在法律层面上,不能以推测作为事实的根据。

李栋究竟是不是被迫私刻印章,骗取医院医疗费用。

还是需要从当事人的口中和实际的客观情况了解。

就比如说这个案子。

肖春梅找到了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她一开始的意愿是不是好的?

肯定是好的!

她是不是想帮自己的丈夫减轻一下刑期,并且认为自己的丈夫在这场案子中遭受到了很大的迫害?

同样是的!

从主观上来讲,肖春梅的做法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客观的事实是什么?

客观的事实是,肖春梅连李栋究竟所触犯了什么刑罚都没有弄清楚。

甚至不知道李栋有诈骗的行为。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进行客观事实的调查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在这个案子中,苏白在主观上认为李栋这个案子可能会有更深入的隐情。

所以并没有认同肖春梅取消委托这个案子的请求。

而是开口:“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进行了大致的调查,现在已经委托了。”

“至于是否取消委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我们需要去见一见李栋,也就是你丈夫,才能决定这个案子到底取不取消委托。”

听到这话,肖春梅的眼中闪过一丝的惊喜和惊讶:“苏律师.…”

“你真的不取消这个案子的委托?”

“可是.…这个案子是我在一开始的时候没有搞清楚状况,让苏律师过来委托的。”

“已经算是我欺骗了苏律师。”

“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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