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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好吧,他赢了(4 / 5)

弱不禁风的男主偶遇三个恶霸欺负一位少女。

不同审美的作者会完全写出不同的发展。

普遍流行风:喝止,战斗。

内敛智谋风:暗中报警,躲在旁边制造响动干扰注意力。

冷酷无情风:装没看到。

奉先变态风:加入。

除价值观之外,这里面还牵扯了作者的叙述风格,表现手法,情节喜好,爽点偏好等等……

这一切综合在一起,在一次次选择中推进,便构成了一本书的审美。

当流行风的读者,看到一个内敛风的主角,只会觉得憋屈,弱智。

当无情风的读者,看到流行风的主角,只会觉得无聊,小白。

当奉先风的读者,看到奉先的书,只会觉得好爽。

每种审美都必定有喜欢他的读者,成功的作家需要量身定制出符合最多读者审美的作品,即便其结果往往是趋于平庸。

这是我以前的看法。

经过《扎妖人》的失败后,我不得不承认,审美是一个人人生经验的总和,它不可能被轻易改变,即便强迫自己洗成某种文风,味道也只会不伦不类。

还是上面那段恶霸欺负少女的情节,你心中明明是支持暗中报警的,但为了依附主流审美,强行出头,那么其间的尺度、味道、对白你通通都无从把控,完全无法真诚的描述,只能幻想出一个愣头青,猜他如何做。

与真实的“愣头青”作者相比,你已经输了。

相反,如果进入暗中报警的情节,你一定比谁都清楚该怎么做,从脑袋上的汗珠到喘息的节奏,从心态的变化到神情的挣扎,只有你能把控全局。

那么审美小众的作者,就必定输么?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流量决定价值的时代,这样的作者,在起手就已经输了大半。

但并非100。

人的审美是多元的,你可以试着扭转自己的角度,直至找到与主流读者的交集。

玄幻不行,就试试都市,严肃不行,就试试诙谐。

总有一个舞台,一个故事,一个人物,他们不可思议地组合在一起,刚好让你与主流审美相交,留下一个奇迹的切点。

我曾以为《恐怖猫》是我精心计算的产物。

现在看来,它属于奇迹的交集。

具体到你,如果满足于《拔旗恶少》的成绩,那尽可沿着这条审美走下去。

如果不,那就转动自己,直至找到更大的奇迹点。

发送过玖木三式后,王夕沐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如果这段是书中正文的话,她大约会删除1/3的文字。

但反正是喂狗的,谁管他。

正要关电脑。

野犬:???

野犬:我订了《扎妖人》一章,粉丝值都排3300多了。

野犬:是你赢了吧?

玖木:你赢了,少废话。

野犬:不是啊,大丈夫愿赌服输,不就吃一拳么,当我野犬挨不起?

玖木:我已经读过奉先的《迦玛》了。

玖木:虽然无法理解,但有一点可以确认。

玖木:你、奉先、吃鱼这样的人,打你们反而是一种赏赐。

野犬:怎么就我和奉先?关我毛事???

野犬:吃鱼倒是没冤枉他。

玖木:到此为止,恩怨已清。

野犬:那你等等,我也返你三个犬之式。

玖木:再废话屏蔽。

野犬:那你等着评我新书吧。

玖木:谁管你。

野犬:《扎妖人》上架章写得好无聊,都睡着了。

玖木:……

玖木:新书一定发我。

玖木:这必打爆你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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