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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分配任务(三)(2 / 2)

样,地方官自己就可以决定杀人,这对刘彻来说,太不科学了。

而且也不利于汉室中央政权的威权。

刘询临襟正坐,对着周亚夫与晁错道“朕皇祖太宗孝文皇帝在位时,曾下诏曰天生蒸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天子执政,首在活命,如今地方郡守,郡尉乃至于郡司马、主薄两千石封疆大吏,操执生杀大权,两千石固多贤明大臣,然,亦也难免忙中出错,朕意将死刑处决之权,收归中央,由廷尉复核,上报朕前,亲笔勾绝,而后准予处刑!”

霍光与魏相对视一眼,然后拜道“陛下仁善,臣等谨奉诏!”

对于中央来说,当然是权力越多越好了。

而且,自秦以后,中央集权就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

更何况,天子所说的这个事情,只要不是笨蛋,都知道,天下舆论与民心,都是支持的。

诸子百家,无论什么派系,都不会在这个涉及少杀、慎杀的问题上多嘴。

至于把持话语权的地主官僚阶级,恐怕,要对这个决定举四肢支持了。

毕竟,朝廷的肉食者们比起地方的郡守来说,是要脸的。

这些年来,汉室的高层,已经出现了不少爱惜羽毛的人。

只是,刘询更看到了,实际上目前现行的汉律对于权贵官僚阶级的权益是非常看重的。

汉律中就规定了,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需由廷尉审判定罪。

至于关内侯以上及两千石犯罪。更是只有丞相、廷尉与皇帝才能决定其命运。

说到底,刘氏江山的本质。是封建王朝。

汉室的律法自然会偏向照顾地主权贵阶级和有钱的商人。

在多数时候,平民与有钱人犯罪。是两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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