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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男欢女爱(3 / 4)

遇到了春兰。名如其人,她就是一个如兰花般明媚的女子,一个让郑观只看一眼就再也忘不了的女子。

只可惜郑观脑海中她的模样永远定格在了承平十九年的那个夏天。

承平六年,郑观刚刚二十有五,执行皇命的他腰挂双锏,身着束身锦绣朱袍打马御街,翩若惊鸿之姿冠满京华。

当时京城坊间的女子们之间还流行过一句话“此生不愿金屋藏,但求虞侯一回首。”

这里的“虞侯”指的便是年轻时的郑观,对于当时的年轻女子来说,若能赢得郑观的回首一顾,那便是比皇家的金屋藏娇更为幸福的事情。

而春兰就是当年那个几乎羡煞了所有云京闺秀的女子。

男扮女装溜出府邸,偷偷跑到御街上玩耍的她却被盗贼盯上了她挂在腰间的玉佩,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便一个健步从她身边掠过,拽下了她腰间的玉佩,突如其来的冲撞让她失去了重心……

可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狼狈地摔到在地上的时候,一只强有力的手臂突然环在了她的腰间,半倾身子的她就那样稳稳当当地躺在了郑观的怀里,头顶用来女扮男装的幞头也跌落在地,一头如墨般秀丽的长发散落开来,她躺在郑观怀里失神的样子宛若天仙,恍惚了郑观的……整个秋天。

一个是京城大贾的千金小姐,一个是冠满京华的仕宦才俊,成婚那天,景宗亲自为他们题字,“才子佳人”

想必,这应该是那个年代里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了吧,只是可怜了那天那些哭花了眼的云京闺秀们。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

婚后的日子如同他们想象的一样,尽是甜蜜与欢喜,这种甜蜜和欢喜甚至一度让郑观放下了那些曾深埋心底的灰暗与阴霾。

“夫君,晚上回来吃什么?”

“嘿嘿,什么都行。”

“云子饭可好?这是妾身刚学会的。”

“好,只要是我家春兰做的我都喜欢吃。”

这是承平十九年夏天的一天清晨,郑观早上离家去殿前司当值前和春兰的一次对话,与平日里并没有什么两样。

可当他晚上提着在街上买的烧鹅回家时,开心地连喊了好几声春兰的名字,却一直没有人答应。

“夫人呢?”他惊慌地问着丫鬟。

“应该里屋吧,奴婢看见夫人端着做好的饭菜进了屋,一直没有出来。”

他连忙推开里屋的门走了进去,香浓的饭菜气迎面而来,可屋内却空无一人,他的目光被桌案上一张摆放突兀的信封吸引住了。

他抓起了那封信,信上的内容却让他大惊失色,手中的烧鹅跌落在地,良久,他瘫坐在了地上,口中发出奇怪的呜咽声,听起来绝望而无助。

“事成之后,平分天下,倘若不依,才子佳人,天人两隔。”这是信上的最后一句话,落款处的名字写的是……花承嗣。

事实证明,花承嗣找对了人,郑观几乎是在读完信的那一瞬间就在心里答应了花承嗣的要求,他像疯了一样取来纸笔,开始给花承嗣写信,对他来说,什么都没有春兰重要。

夜晚,他偷偷地溜出府,把信件放在了花承嗣和他约定的地方,此时的他满心想的都是春兰能够平安归来。

此时还只是殿前司副都指挥使的他几乎用尽了浑身的解数,调动了一切自己能调动的御林军,只等京郊祭祖的那天到来。

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景宗竟然会在那天突发头痛疾,一年一次的京郊祭祖竟然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取消了。

惊慌失措的郑观连忙写信将这件事告知花承嗣,他几乎是在用央求的语气让花承嗣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他只求花承嗣不要伤害自己的妻子,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让春兰有事。

春兰对于彼时的郑观来说比什么都重要,至少在花承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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