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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5章 潞王背后有太后(3 / 4)

陂田数万顷还之民,楚人大悦。”

景府的虚额原为四万顷,又于其国除后被徐阶“奏夺数万顷还之民”,说明基本上全部——或者至少是绝大部分都还给了原来的业主,或田归佃种者纳课当差。

比如黄陂县,于景王薨后“田归民间”,历史上的万历九年,通过丈量土地之后,已经“悉入版籍”。说明原景藩的土地已入国家版册,田归民间纳税当差。

因此当潞王奏讨景王遗业之时,“院、司、道、府准户部抄出景府庄田等各项数目,转行本县丈勘定界。”而该县“于摄源乡近株木岭查照部额采割租田六百零七顷”,遵照原景府收租龙票收租。

所以,潞王府庄田的拨勘工作实际上系执景府原来的虚额,按照户部档案的记载,于原有景府庄田的县份内无中生有地强行刮夺民业!此举引起了朝野的强烈抵制。

而乡民则“闻之色变”,集合绪绅会议上请府、县,请求改派或减免;府、县令则联名上请有司处理解决,在朝廷则有司反复题奏进行抵制。

万历十六年八月,户部在上疏的题覆中指出欲把原来景府奏讨的原系民间佃种的纳粮地土“复归潞王府,恐上亏国课,下病民生。”要求将“其湖广湖地、河泊、州坑原系民产者仍还业主。”

但是,为了这个“诸藩观瞻”,朱翊钧不顾地方和部臣的反对,谕旨“庄田准给,抚按官与丈勘立界,以便永远遵守。”并且还让“再查相应地土,不妨数外加给,副朕友爱同气至意。”

在具体的拨勘工作中,要把数十年的虚额变为实数,虽有明旨,仍非易事,困难和阻力仍然很大,不能顺利进行。

万历为此龙颜震怒,夺监、司以下官员俸禄,并波及到有关府县官吏,“如布政司左布政司王应乾、分守武昌道左参政赵钦汤等”及有关官员,均被停发俸禄。

在此压力下,被夺俸的有关大小臣工不得不“仰体皇上友爱周亲之意”,“清查备极苦心”,“在各官业已智尽力索,在地方见为竭泽而渔”的情况下,终于变景府的虚数为潞府的实数。

至万历二十一年,户部题“潞府奏讨景府遗业,已经道、府查补派租明白,请开住俸官员俸。从之。”由此可知,拨勘工作最后使潞王和皇帝满意后,被停发工资的官员才重新开俸。

这样,从万历十六年八月潞王奏讨开始,至二十一年十月拨勘工作结束,共历时五年,潞王终于获得了四万顷土地和大量的房租、坑矿、盐税。

实际上,自明中期以后,投献之风愈来愈盛。早年景王之国时,投献的数量已相当惊人。

万历年间,投献之风更烈,以至在万历三十四年《上圣母徽号礼成责天下诏》中还特别提出“小民因差役苦累,将田产投进王府以希影射。……百姓不许私卖田产予王府,除以前置买者,姑听家人看守。如仍踵前弊,百姓着有司究惩,宗室长史启王戒谕铃束。”足见投献已为朝廷严重关切的问题。

而投献主要集中的目标是享有特权的王府。时为诸藩之首的潞府,纳献当不在少数。此外,各王府夺买和侵占民产之事史不绝书,于各王庄所在地方普遍存在。

《上圣母徽号礼成责天下诏》中亦谓“有等豪暴强宗,往往擅离封城,于各州县吞占田产,有司知而不问。”

而潞府庄田分布很广,与民田犬牙交错,奸陌相连,夺买、侵占民田之事也会经常发生。

胡仲澜在《王庄议》一疏中以黄陂县摄源乡为例说潞府奏讨景王遗产,在该乡七十里之内刮得607顷田地,但“潞府佃户苦于租重,所争疆界七十里,不思七十里之内有民田数十顷亩。景府原额不过陆佰柒顷,岂得界七十里之多?在佃民多欲增田以减租,在百姓又不欲割地以重差。数年以来,此所以纷纷难定也。”

潞府的佃民尚依七十里之名争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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