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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刚与柔(3 / 4)

的政治实践,高务实当年总结出三点行为特征。

其一即为顺从皇帝主张。李东阳在正德元年随刘健、谢迁一道要求皇帝诛杀用事宦官,正德元年八月至正德七年间,李东阳担任内阁首辅,在任期间与刘瑾有往来应酬之事。查《明武宗实录》可知,在刘瑾被定罪前,再未见李东阳弹劾宦官用事的奏疏。

费宏在嘉靖初年随杨廷和等阁臣与世宗争“大礼”,“署名公疏,未尝特谏”。费宏于嘉靖五年至嘉靖六年间,担任内阁首辅,充《献皇帝实录》总裁官。查《明世宗实录》,阁臣石珤在左顺门群臣“伏阙”哭谏事件后尚有持续议礼之疏,而嘉靖三年五月至嘉靖六年二月间,费宏再未公开非议世宗推崇本生父母之举。

王锡爵在万历二十一年被召还为首辅,此后一度支持朱翊钧提出的“三王并封”之议。朱翊钧以手札向王锡爵咨询“三王并封”之议是否可行,王锡爵对言“以情以理言之,似乎无不可行者。”此后王锡爵又于奏疏中云“若册立,乃陛下家事。”

这三人皆曾经以公开的方式赞成士大夫群体的抗争性意见,然而在“伏阙”、“封驳”等谏诤方式未能感动君心之际,李东阳与费宏从君留任,王锡爵复出任事,且皆在君臣冲突的焦点问题上有顺从皇帝之举。

其二则为反对同僚强谏。在嘉靖朝“大礼议”焦灼时,许多大臣因君臣关系不合而去位,左顺门事件使得士大夫群体受祸惨烈,凡此种种皆使费宏不免于怀疑群臣激烈抗争举措的有效性。

费宏说“若无益于天下,而徒欲以直取名,以身尝难,且使毒流缙绅,如陈蕃、窦武,如李训、郑注,如丙寅仓促之举,则亦不能,且不敢也。”事实上,这个观点高务实很能理解,甚至他自己的观点与此也非常类似。

王锡爵自二次出任内阁首辅后,十分注意谏诤言行的策略性,在给同僚的书信中说“窃恐快意一激,则诸公后路遂阻,以此先布私诚,再申密劝,少待外廷封驳之入,而后从中调护之。来教所谓以忠诚感动,以谋谟斡旋,先得我心矣。”

李东阳、费宏、王锡爵转而慎言君非,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政治价值观因强势君权而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异,如王锡爵争取使朱翊钧早定“国本”的初衷始终如一,其自明心迹云“不肖发瓜州之后,以正月十四日入都,所急在储事。”

李东阳说“窃惟人臣事君,固当竭死生之力,尤当谨进退之节。”

费宏虽主持重,然也说“敦尚风节,以稍振士气,在盛世不可无人。”

以上言论其实都说明,李东阳诸人由亲自参与谏诤,转而反对同僚强谏,确有政治态度的变化,但这种转变尚且只是一种策略性的调整。

至于其三,则是积极救护因谏诤而获罪的官员。李东阳诸人在皇帝强势打压下,于谏诤策略有所调整,但委曲从君之际,又积极救护因君臣冲突而得罪的官员。“刘健、谢迁、刘大夏、杨一清及平江伯陈熊辈,几得危祸,皆赖东阳而解”。

王锡爵以荐举此前因建言而落职的官员为己任,“先是还朝之次日,已密与选君谋荐复诸君子之计”。

费宏虽迫于君势而对“大礼”采取较为审慎的政治态度,但这一思路却不能全然转移到与张璁诸人的关系经营上。“璁张璁、萼桂萼由郎署入翰林,骤至詹事,举朝恶其人,宏每示裁抑,璁、萼亦大怒”。

待到王邦奇攻讦杨廷和,并牵连费宏,费宏难于自明,亦不肯委罪他人以保禄位,遂一去以明志。

高务实通过对这些阁臣言行的分析,得出的结论便是李东阳诸人的行为取向特征即费宏所言“委曲将顺,乃克有济”的事君之道。

所谓“委曲将顺”,是指李东阳诸人虽赞同士大夫群体的意见,然在君臣冲突的情境中有许多无奈的权宜举措,具体表现为顺从皇帝主张,缓和谏诤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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