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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7章 离婚判决(2 / 2)

美,做得太草率。但事到如今,我已经不能回头了。为了我和路遥的未来,为了公司的发展,为了我们还未完成的事业,我只有向前走,一步都不能退缩,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柳婧说道。ii

“唉!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我们祝福你们都平平安安,越来越好吧!”阿姨意味深长地说道。

“嗯,你们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好的。”柳婧若有所思地回应道。

半个月后,阿英和陈工的离婚二审开庭,经过法庭现场调查,法官宣判支持陈英和陈工离婚。

根据前期调查,以及阿英出示的材料显示,阿英名下没有任何固定资产,以及股票和有价证券。由于建筑公司还未上市,阿英加入董事会后,一直为曾友良代持内部股份,不属于她个人所有;两个果园的法人,以及投资人均属曾友良,阿英只是代管;福围村的小楼,也是曾友良投资建设,一直在曾友良名下,并且没有房产证,不能转让和变卖。

目前,阿英只有工资收入,总存款额是两百四十三万一千二百六十五元七角四分。鉴于陈工没有工作,也没有稳定收入,无力承担养育女儿的责任。五朵金花由阿英抚养,直到成人。因此,法庭不支持陈工平分阿英的存款的诉求。

杨律师还当庭出示了曾友良的遗嘱,法官审阅后,书记员宣读

立遗嘱人曾友良,男,现年58岁,云海市人,现居住在云海市洪湖山庄八号别墅,身份证号码。

一,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物权法》有关规定,特立此遗嘱如下。

二,本人的所持有的不动产物业、公司股份、证券股票、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均有路遥继承。在我和我爱人过世后,均由路遥支配,任何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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