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楚墓镇> 第两百五十六章 我说你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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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六章 我说你谁啊?(2 / 2)

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年轻人讲到‘拿刀动棒,大打出手’时,眼神像扫描仪似的,在代福荣以及他身边的人身上来回巡视,像是非要从他们身上找到‘刀棒’,看得代福荣气闷。又好奇——这人到底是谁?

代福荣被他看得不知心虚还是不满,气恼得转移了视线。年轻人脸上似有满意神情,继续说“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以下四条者(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年轻人的目光扫视众人,“你们谁没有16周岁站出来!没有?”

“我说你谁啊?你是来讲法律课的吗?”闵友富听不懂他的长篇,一个穿着不俗的人来给他不急不徐地讲法律。让他心生惧意又带着慌张的同时也有一股不明的怒意。

如果不是对他丝毫不知,闵友富早就鼓动着人一起扑上去,先教训他一顿再说其它的,“违不违法不是你在这叨叨的!荣哥,你把兄弟们叫出来斗他一顿,省得他在这儿瞎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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