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这种情况,朱载坖是极为不满的,朱载坖要发展的是工商业,其中重要的是工业,虽然重工业大部分肯定是由朝廷投资发展的,但是其他的工业部门肯定是要依赖民间资本来发展的,这点是很重要的,还有就是这种放贷盛行的社会,不仅仅工业的发展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商业的发展一样如此。
以现在大明的海上贸易为例,海上贸易原本就是一种重本借贷形式的贸易,因为海上贸易是需要极为雄厚的资本的,一般的商人是没有这样的资本的,由于泛海出洋风险很高,为了分摊风险,多采用众人合股的办法进行。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又有散商、绅商、仆商、船商等区别。其中船只的所有者又称为船主,并拥有丰富的资本。航海商人需要从船主处借到船只和本钱,然后放船出海。
但是在大明的海上贸易之中,合作经营过于偏向船主、船头的利益。真正经历风浪、面对各种艰难险阻而进行贸易的经营者所得利润很少。这导致航海出洋并没有成为经营者积累资本的途径,反而成为一种变相的高利贷。闽浙的富人坐收出洋之利,沿海的贫者却不见减少。
这也导致了大明的商人出海经商的意愿极低,他们更倾向于与通过经商积累资本之后,再转向放贷取利,因为从大明的实际情况来看,放贷取利是风险最低,回报最高的行当,比之辛苦的经营商贾,放贷取息显然是更加稳妥且高收入的情况,但是在朱载坖看来,这是绝不可行的,必须要予以打击,朝廷要支持实业的发展,而不是鼓励金融的发展,这点是极为重要的。
朱载坖还以英国的例子来警示重臣们,在现在的英国,不但有商人和普通百姓借钱,即便是国王也有要借钱的时候。由于英王征税需要经过议会许可,但战争或兴建时常需要临时用钱,这时就只能求助于英国的大商人群体。国王借到的钱自然不可能是什么高利贷,但国王的直接收入也不算多,在债主们眼中并不是一个信用良好的借贷者。
为了能够顺利借到钱,有的时候英国国王甚至不惜以地区贸易垄断特权作为抵押。许多享有丰厚回报的地区贸易公司如东印度公司、黎凡特公司、西非公司等,大多都当过英国王室的债主。这样的结果就是这些商人操控了朝廷,金融资本掌握了政治走向,这点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朱载坖对太子和重臣们说道:“在昔周天子尚不免受辱于贷,遑论升斗小民乎?此断不可行之事也,宜加严禁,以为朝廷长远也。”
对于太子要求对于整个金融体系进行整顿,同时严厉限制高利贷的看法,朱载坖是表示了支持的,但是同时朱载坖也认识到金融的作用,不能予以一禁了之,因为民间确实是有借贷需求的,同时还要吸取北宋青苗法的教训,朝廷在制定各种政策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执行的问题,不要轻易决策,尤其是在经济问题上,不要轻易的直接参与经济运行。
朱载坖认为王安石的青苗法在制度上确实是完美的,按照王安石的设想,百姓在粮食青黄不接的春夏之季,如有需要可以到官府“借钱”解燃眉之急,等到当年秋收后有了收入再还给官府。当然,这个过程中官府要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这个利息一般为本金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为了规范借贷管理,官府还将百姓分为不同借贷等级,每个等级可以借贷的数额不同,而且借贷时需要其他人担保。这样的话,利息比之之前要低多了,百姓的负担得以减轻,朝廷还可以获得利息收入,当然那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但是实际上的执行过程中,就远不是这样的了,朱载坖认为王安石对于这些贪官污吏估计不足,同时朝廷和官府直接参与经营,本就是极为愚蠢的事情,所以朱载坖给朱翊釴划定的底线就是朝廷不能够直接参与此事,但是朝廷要通过各种手段来抑制高利贷,不管是严刑峻法还是税收以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