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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赫赫长安(3 / 3)

小摸、顺手牵羊,有的人热衷暴力、欺凌弱小,此二类人的行为皆符合那由着自己想做就做的原则,那这些行为是他们在践行自己的个人自由吗?当然不;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人身和财产,即侵犯了别人的自由。他们的为所欲为事实上伤害了自由,而非伸张了自由,所以其行为有何自由可谈呢?真正的自由是,你做你自己喜欢做的事的前提是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及其生命所延伸出的私有财产。

简而言之,在古典自由主义者眼中,自由就是免于强制。每个人都拥有自身,以及拥有自己通过劳作与交易所获得的财产。他人不可强迫你去做违背你意愿的事,同样也不可未经你的允许拿走你的财产。在哲学上,这种自由的观念被一些人称为消极自由。换句话说,有些人表示人们同样拥有所谓的积极自由,譬如,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中有一条赫然触目“免于匮乏的自由”;但在现实中,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个游手好闲、不思进取、好吃懒做的人也有“免于匮乏的自由”吗?若有,这类积极自由实则是一种特权,它必须强制他人出于义务某种好处;这是古典自由主义者不能接受的,除非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契约,否则这必然要侵犯他人的财产——侵犯了他人的自由,何谈自由?

依据上述道理,继续推理的话,自由还衍生出一层意思自己要承担起责任。前面说到自由意味着别人不能侵犯你的人身和财产,同样你也不能通过强制力去掠夺侵犯他人。此时,你若想获得好的成绩、好的事业、好的生活,那便意味着你需凭借你个人的才智及努力去创造和赚取你想要的一切。当然,如果有别人自愿资助于你或满足你的愿望而无需你努力,这完全没问题,但在大多数人的大部分生命里,坐等天上掉馅饼无异于待毙。

“当你说你不自由时,不是指你失去了做什么的自由,而是你想做的事得不到别人足够的认同,那带给你精神上或道德上的压力,于是你觉得被压迫,被妨碍,被剥夺,翅膀长在你的肩上,太在乎别人对于飞行姿势的批评,所以你飞不起来。”

所以没有真正完全的自由,除非你不存在于社会,可是没有社会就不会有现在的你。

自由像风,只存在于动态之中。人们捕捉不了风,因为停止的风就不再是风了,那只是一缕沉闷的空气。自由也一样,要不你在追求自由中,要不你就在失去自由中,你只能在这两种动态里怀想着可望不可即的自由,但是你得不到它。

自由只来自爱。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情爱,还包括对一切理想的追求。当人们心中燃起那种火一样的热情,在自己的意志驱动下,全心全意,不顾一切阻碍去追求,不怕别人非难,不怕环境阻挠。你想甩掉所有的悲伤。但如果真的甩掉了,那不是人生,那不正常,幸福并不是单一的快乐,我们所追求的幸福生活应该是一种平衡,是可以在快乐和悲伤中调和的。很多人都觉得,生活在别处就是自由,就可以无拘无束,可真正的自由不是没有束缚,而是可以想出去就出去想回来就回来,脱离哪个圈子,都可以活得很好。生命的意义不在于追求答案,答案只是另一个答案的问题。生命在于去体会与经历,不管生活在哪里。

忠于自己的意志,那就是自由。自己就是一切的边境,所以不再有流浪。

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是“没有任何英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一个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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