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书屋>都市言情>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211章 连续反驳,重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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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连续反驳,重大判定!(2 / 4)

问,控告所指控我方的营收和传播污秽视频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是不是要先证明,我方的主要经营手段是通过传播污秽视频来吸引用户?”

沈翔开口:“这一点是用户的共识,用户为什么愿意用动播,是因为用户之间在传播期间,表述的是动播看污秽视频效果好、并且从动播的服务器中能够提取到污秽视频。”

苏白没有理会沈翔的回答,只是重复性的再问了一遍。

“请问在检方的调查当中,动播的主要经营手段是什么?动播有没有主动的为用户过污秽视频?”

“没有。”

“经营调查当中,动播的主要经营手段是播放污秽视频,播放污秽视频的数量达到了暂存的75。”

“通过这方面来看,这难道不是动播吸引用户的手段吗?”

“好的,谢谢配合,但关于检方的问题,我方不认同。”

苏白摇了摇头。

“动播的经营手段是什么?”

“动播的经营是动播快速搜索和高清播放加速播放等技术手段。”

“要知道,动播只是一个播放器,播放器主要是为了播放视频而技术。”

“播放污秽视频,只是播放器的其中一项播放内容。”

“据我所知,其他播放器和视频APP有很多也都能够播放污秽视频。

用户为什么不选择其他的播放器?

因为用户知道动播的技术好,高清高效高速率。

这才是动播最底层的经营手段,而不是以传播污秽视频作为经营手段。

如果按照检方的说法,其他播放器同样能播放污秽视频,为什么用户不选择他们家,而选择动播?

或者说,其他播放器同样违法犯罪了,为什么检方没有对其他播放器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诉?

检方能不能解释一下这其中的缘由?”

“.….”

沈翔:.?

与此同时,其他播放器高管:???

这是硬要往他们身上拉是吧?

不过按照这种说法,他们也不清楚,这其中的因果关系对不对。

但是

这场庭审直播传达出去,动播的口碑上去了,他们的口碑可就烂了!

庭审直播间的评论也有些让人愤懑。

“对啊….我不是很理解,按照检方的这种控诉方式和控诉角度来讲,违法犯罪的不只是动播一个公司,其他播放器也违法犯罪了。”

“可是为什么只有动博的负责人被提起公诉了?”

“.….”

“这个问题的确是有点难回答,但我想知道,关键是这场庭审能不能胜诉!证明苏律师能不能保持胜诉神话?”

“之前那个说有一点法律小知识的呢,拉出来问问。”

“咳咳….别拉了别拉了,我理解的不太深,但是也能够和大家讲一下。”

“到目前为止,从牟利的角度和因果关系上面出发,检方是占据一定的优势的。”

“可是,经过被告方诉讼律师的这一反问,我感觉两个人堪堪打平。”

“公诉方的陈述….是具有法律效益,但是陈述的方式不是太对,大家可以这么理解…闻着味儿是臭的,吃着味儿是正的。”

“大概是这个意思,剩下的我也说不好,大家继续看吧。”

.

….

庭审仍然在继续。

庭审场上。

审判长席位上,杨耀东通过两个人的答辩,脸上的欣喜渐渐消失。

早知道,他就不应该让苏白进行询问。

刚才的辩诉,说白了。

就是苏白的诡辩!

什么意思?

大概的意思是,沈翔表达的观点——动播拥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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