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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途中(4 / 4)

处罚,两千石以上有罪者压赴长安,天子,丞相,御史大夫共治其罪。

马车晃晃悠悠中到达了甘泉宫,下车霍光看见了等在宫门外的中常侍黄歇,看着这个站在宫门口,常年不动声色却屹立不倒的宫中宦官常青树,霍光眯着眼向其走了过去。

注更徭在汉室各地百姓每年还须在本县服一个月的无偿劳役,从事地方的土木工程、造桥修路、治理河渠、转输漕谷等劳动。因役人轮番服役,所以叫作“更”,役人叫作“更卒”。

不愿或不能亲自服役者,可出钱三百钱(一说两千钱)雇人代役,或官府不需其亲身服役而命令他出钱代役,曰“过更”,这笔代役钱称作“更赋”。也有因特殊情况免役的,曰“复”。免役者包括宗室、贵族、有高爵的官僚及其亲属,县、乡的三老及被选为孝悌力田者;博士弟子、其他通一经者及特诏优许复除者;或生子、服丧者,逢天灾兵祸之害而暂获复除者;治河有功或皇帝巡行所经地方的人民亦得以暂时免役等等。此外还规定,获得一级至第四级“不更”爵位的人可以提前四年免役;爵在第九级“五大夫”以上的人可不事徭役。

卒更是更卒每年亲身服一个月的徭役,践更是更卒用两千钱直接雇人代服一月之役,过更是每人每年出钱三百给官府。以此言之,则所谓更赋,仅仅是指第三种服役方式而言。因为这三百钱是交给国家的,而两千钱是雇者与被雇者之间的一种交易,当然不能算作赋税。紧接着,他还举出卜式的例子作为证明《卜式传》中记载武帝曾“赐式外繇四百人”。外繇,据苏林的解释,就是戍边的意思。

武帝以外繇四百人次给卜式,并不是说卜式家里有四百人要服徭役,关键在于,外繇是不需要人人都去的,而只需要每人交三百钱就可以。所以,武帝的赏赐实际上就是把这四百人所要交的外繇钱上给卜式。

无功者可以出钱买爵,买爵可纳粟、纳钱、纳奴婢,买爵到第九级以上即可免役。这样,汉代徭役的义务实际全落到中产阶级以下的人民身上了。

居役

到了汉代,仍称这种以抵偿债负的形式的出现的劳役为“居役”。《汉书·昭帝纪》元凤四年条颜注引如淳释“更赋”语曰“《律说》,卒践更者,居也。居更县中,五月乃更也。”所谓“践更”,按照如淳的说法,是“贫者欲得雇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雇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此又称“卒践更者,居也。”那么,“居”的含义显然包含有受人雇值而以代人服一月更役以偿还之的意思。

由于所抵偿者为更役一月,故曰“居更”。《史记·吴王濞列传·索隐》曰“案《汉律》,卒更有三,践更、居更、过更也。”这里也提到“居更”。由此可见,汉代仍有称以役抵偿形式为“居役”的残留。

口赋《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岁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武帝加钱,以补车骑马。”

皇室的财政收入。起征年龄在武帝时候有过降低。《汉书?贡禹传》“武帝征伐四夷,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元帝时恢复旧制。东汉末年曾降至过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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